购买方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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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方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
可以出具一份证明
说明无法认证
然后退票给开票方
请开票方重新开 -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第一条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将对各地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对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信息进行认证、稽核比对,对资料符合条件、稽核比对结果相符的,通知省税务机关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所注明或计算的税额。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超过认证期没有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开具红字发票。如果企业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上述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第五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将对各地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对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信息进行认证、稽核比对,对资料符合条件、稽核比对结果相符的,通知省税务机关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所注明或计算的税额。根据上述规定,对于超过认证期没有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开具红字发票。如果企业发...
当月退回作废,隔月的拿回来申请开红字,然后再开一张,问清楚对方哪里错了,免的再无法认证
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六条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退还原件,购买方可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一)无法认证。本规定所称无法认证,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或者明文不能辨认,无法产生认证结果。(二)纳...
存在不能认证抵扣的原因:一是假票;二是印刷错票;三是有关信息填写错误;四是密码区有问题;六是属于已作废票;七是其他问题。对此,可向对方要求重新开具,并将此票退回。只要在认证期内就不会有什么麻烦。
认证不了发票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点:一、发票信息填写错误 发票在开具时,需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如 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商品信息以及金额等,一旦有错误信息,可能导致无法认证。二、发票类型不符 发票认证通常针对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提交的发票非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电子普通发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