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税务登记后还能继续经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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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销税务登记后,不能继续经营了。
根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税务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规定,第五十一条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后,主管国税机关发现其继续经营的,应当责令其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同时追缴应缴未缴税款及滞纳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 《 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摘要】
注销税务登记的单位还可以正常经营吗【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回答】
一般来说,注销税务登记证后就必须营业执照,没有了营业执照当然是不能继续营业的。【回答】
《 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回答】
注销税务登记后,不能继续经营了。根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税务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规定,第五十一条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后,主管国税机关发现其继续经营的,应当责令其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同时追缴应缴未缴税款及滞纳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可以经营,但最好去税务机关撤销注销税务登记证申请,否则无法领购发票。如经营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纳税,税务机关会予以处罚。
税务注销后不可以恢复,如想重新经营,应当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
不可以。税务登记证注销后,必须注销营业执照。法律规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一、税务注销后工商不...
公司营业执照没有注销,税务注销了是可以恢复正常经营的,所谓的恢复正常经营就是重新做税务登记。因为公司没有办理工商注销,所以法人实体依然存在,仅办理税务登记注销并不意味着企业结束,所以公司只需向原来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