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收款可以给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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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不能。一般而言,凡是涉及增值税专票的结算,只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以体现“三流一致”(或称“三流合一”),不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增值税专票,就会有涉嫌“虚开虚抵”增值税专票的嫌疑,对买卖双方都有不好的影响。当然,如果只是一些金额不大的零星开支,如出差时酒店开具的几百元增值税专票、汽车4S店开具的一千元左右的维修费增值税专票,就可以使用现金支付。
- 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建议转账支付货款,避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规定同时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虽然没有对增值税发 票上的银行账户提出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的银行账户必须是实际发生购销业务的双方、也就是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注明的销货方和购货方的银行账户,与实际收取货款或支付货款的银行账户一一对应,实际收取或支付货款,肯定不能是第三方的开户银行账户或个人账户:
一、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二、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
三、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 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
受票方纳税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本公告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一般不能。一般而言,凡是涉及增值税专票的结算,只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以体现“三流一致”(或称“三流合一”),不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增值税专票,就会有涉嫌“虚开虚抵”增值税专票的嫌疑,对买卖双方都有不好的影响。当然,如果只是一些金额不大的零星开支,如出差时酒店开具的几百元增值税专票、...
可以的。开票之前请确认以下资料是否已经齐全:1.现金收据,给对方一份自己留一份;2.购销合同,合同金额与收据金额一致;3.开票项目与合同内容一致,数量单价一致;4.有时候在发票备注栏注明"现金"字样。希望能帮到你。
可以开的。但是要记得收现金开收据哦!而且要写清对方名称。这样就没问题了。还要注意坐支现象。
收取现金,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要满足专用发票开具条件,都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
可以,只要对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交易是真实的,就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