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现金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收到现金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 和收到现金或者网上付款没有关系,确认销售就可以开票。
  • 收取现金,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但建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尽量采取转账结算方式,避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嫌疑和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规定同时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虽然没有对增值税发
    票上的银行账户提出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的银行账户必须是实际发生购销业务的双方、也就是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注明的销货方和购货方的银行账户,与实际收取货款或支付货款的银行账户一一对应(实际收取或支付货款,肯定不能是第三方的开户银行账户或个人账户、银行账号错误):
    一、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二、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
    三、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
    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
    受票方纳税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本公告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 开具增值税专票,一般应该使用银行汇款方式结算。只有金额很小的增值税专票(万元一下,如住宿业法票、汽车修理、加油等法票)才能使用现金收款。因为开具增值税专票,需要遵循“三流一致”的原则,即法票流一致、资金流一致、货物流一致。如果使用现金方式收款,就难以体现“资金流一致”的原则。会引起被税局怀疑“虚开专漂”的涉税风险。【摘要】
    开 需要现金吗?【提问】
    您好,请稍等,这边看一下您的问题。【回答】
    开具增值税专票,一般应该使用银行汇款方式结算。只有金额很小的增值税专票(万元一下,如住宿业法票、汽车修理、加油等法票)才能使用现金收款。因为开具增值税专票,需要遵循“三流一致”的原则,即法票流一致、资金流一致、货物流一致。如果使用现金方式收款,就难以体现“资金流一致”的原则。会引起被税局怀疑“虚开专漂”的涉税风险。【回答】
    我就问一下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不需要现金开【提问】
    不需要的呢【回答】
    不需要就行
    【提问】
    嗯嗯【回答】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谢谢
    【提问】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 1.小额的经济交易是可以收现金的,一般开具增值税专票,建议使用银行汇款方式结算。只有金额很小的增值税专票(万元一下,如住宿业法票、汽车修理、加油等法票)才能使用现金收款。
    2.因为开具增值税专票,需要遵循“三流一致”的原则,即法票流一致、资金流一致、货物流一致。如果使用现金方式收款,就难以体现“资金流一致”的原则。会引起被税局怀疑“虚开专漂”的涉税风险。
  • 收取现金,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要满足专用发票开具条件,都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

  • 可以的。开票之前请确认以下资料是否已经齐全:1.现金收据,给对方一份自己留一份;2.购销合同,合同金额与收据金额一致;3.开票项目与合同内容一致,数量单价一致;4.有时候在发票备注栏注明"现金"字样。希望能帮到你。

  • 一般不能。一般而言,凡是涉及增值税专票的结算,只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以体现“三流一致”(或称“三流合一”),不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增值税专票,就会有涉嫌“虚开虚抵”增值税专票的嫌疑,对买卖双方都有不好的影响。当然,如果只是一些金额不大的零星开支,如出差时酒店开具的几百元增值税专票、...

  • 可以开的。但是要记得收现金开收据哦!而且要写清对方名称。这样就没问题了。还要注意坐支现象。

  • 可以,只要对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交易是真实的,就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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