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商品抵债的缴纳增值税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视同销售处理,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
- 您好,你这种行为,不在增值税征收范围
增值税是以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
“ 外购商品抵债” 并没有发生增值额,也不属于视同销售的范畴,不在增值税征收的范围
(最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 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是的,视同销售处理,要交增值税(如果有消费税要按最高价格计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55号文件规定:三、对商业企业采取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方式交易的,收货单位可以凭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书面合同以及与之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费用...
“ 外购商品抵债” 并没有发生增值额,也不属于视同销售的范畴,不在增值税征收的范围 (最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
当产品用于抵债时,从税务角度看,这种交易行为被视为销售行为。因此,增值税是必须要交的。增值税是对商品和服务在流通环节产生的增值额进行征税的一种税。在产品抵债的情况下,虽然并未产生现金流入,但税法上仍然视为销售行为,所以相应的增值税应当正常缴纳。另外,如果产品抵债的行为产生了利润,那么...
因此,债务方应当将抵债货物做销售处理,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债权方,根据债务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费用普通发票,确定进项税额,报经税务征收机关批准予以抵扣。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
当以物抵债时,如果物品具有市场价值,这种交易行为需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是根据物品的价值来计算税额的,这是商品或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的一种税。二、增值税附加税 增值税附加税是与增值税相伴而生的税种,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这些附加税是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