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抵债的增值税处理

物品抵债的增值税处理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55号文件规定:三、对商业企业采取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方式交易的,收货单位可以凭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书面合同以及与之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费用普通发票,确定进项税额,报经税务征收机关批准予以抵扣。
    因此,债务方应当将抵债货物做销售处理,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债权方,根据债务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费用普通发票,确定进项税额,报经税务征收机关批准予以抵扣。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55号文件规定:三、对商业企业采取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方式交易的,收货单位可以凭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书面合同以及与之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费用普通发票,确定进项税额,报经税务征收机关批准予以抵扣。
    因此,债务方应当将抵债货物做销售处理,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债权方,根据债务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费用普通发票,确定进项税额,报经税务征收机关批准予以抵扣。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 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 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中央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并明确了适用11%税率的货物范围和抵扣进项税额规定。
  • 这属于债务重组的增值税问题
    税法规定 将自产 委托加工或外购货物用于清偿债务 应当按照销售来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 计税基础是该产品的公允价值
    同时 如果有债务重组利得 还要记营业外收入的
    对于对方 收到的抵债货物 是要按照公允价值入账 同时 也可以按照 公允价值记增值税的销项税
  • 物品抵债视同销售。
  • 是的,视同销售处理,要交增值税(如果有消费税要按最高价格计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55号文件规定:三、对商业企业采取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方式交易的,收货单位可以凭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书面合同以及与之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费用...

  • 因此,债务方应当将抵债货物做销售处理,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债权方,根据债务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费用普通发票,确定进项税额,报经税务征收机关批准予以抵扣。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

  • 接受对方以物抵债与销售抵债货物是两项各自独立的经济业务,应分别核算,2万元的差额无须单独处理。具体帐务处理如下:①以拖拉机兑帐,入库后:借:材料 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收帐款 ②出售拖拉机时:借:应收帐款 货: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其他业务收入32万...

  • 抵债的增值税按以下两种情况确定价格:一、抵债资产价格确定方式 抵债资产一般按照债务人的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来确定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具体来说,增值税的计税价格通常基于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即市场上的合理价格。在税务处理时,应以相关合法有效的评估报告或价值鉴定意见为依据。对于不同种类的抵债资产,其...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接受以物抵债,应做如下账务处理:借:库存商品(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相关税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银行存款(相关税费),投资收益(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会计准则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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