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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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区有7个县(民丰、柯坪、裕民、青河、吉木乃、阿合奇、塔什库尔干)尚未分设地税机构。全系统有7000多名地税职工,其中少数民族职工2000多人,占干部职工总人数的30%,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职工人数占90%。从建局到2009年,已累计组织税收1428.6亿元,年均增长20.62%,税收收入从1994年的16.7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277.84亿元。
自1994年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成立以来,其核心职责是负责管理自治区166万平方公里内的税收工作。主要征收的税种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在内的共计13个税种。新疆地税系统结构庞大,由19个地州市地税局(但不包括直征局和稽查局)构成,下辖86个县(市、区)地税局,以及22个...
自199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成立以来,承担着新疆166万平方公里的征收管理工作,主要征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13个税种。全区地税系统下设19个地州市地税局(不包括直征局和稽查局),86个县(市、区)地税局,其他直属派出机构22个,294个基层税务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的机构设置主要包括内设部门和地州市局、直属局。内设机构涵盖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营业税处、所得税处、财产和行为税处、计划财务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督察内审处、政治部、机关党委以及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和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等,各司其职,确保税务工作的高效运行。
全区有7个县(民丰、柯坪、裕民、青河、吉木乃、阿合奇、塔什库尔干)尚未分设地税机构。全系统有7000多名地税职工,其中少数民族职工2000多人,占干部职工总人数的30%,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职工人数占90%。从建局到2009年,已累计组织税收1428.6亿元,年均增长20.62%,税收收入从1994年的16.7亿元增加到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严格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其工作重点在于依据自治区的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并执行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行动计划。他们负责根据经济税源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并执行本系统的税收收入计划,包括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