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消费品用于投资增值税怎么算
- 税法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凡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职工福利、对外捐赠等)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于移送时计算纳税。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但如果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或抵偿债务等方面,根据国税发[1993]156号文件规定,应当按照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作为计税依据。
税法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凡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职工福利、对外捐赠等)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于移送时计算纳税。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
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投资时,按照应税消费品的评估价或协议价和按规定计算出的应交消费税,借记“长期投资”科目,按照规定计算出的应交消费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按照应税消费品的账面成本,贷记“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科目,按照应税消费品账面成本与投资作价的差额借记或贷记...
3、企业以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投资,按照规定应视同销售交纳消费税。4、税法规定,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或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按照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作为计税依据。以上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22*10*17%=37.4万元 以上计算消费税=25*10*适用税率 ...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6号)的规定: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以下简称《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通知》)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以下简称《再生资源增值税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增值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