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交增值税款无法冲回的问题,请税务高手解答 谢谢 万分感谢
4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实际上,在网上申报7月份增值税时,30188.68元,应该自动显示在增值税申报表的第27栏;
如果网上申报7月份增值税时,本期应补退税额是97560.91元,则应该与税务专管员沟通将30188.68元调整到第28栏(金额自动显示在第27栏)。
问题补答:
如果你公司为受托方,原材料全部由委托方提供,按税法应按加工费的17%缴纳增值税。那么原材料销售方提供的 应该是归委托方作为购进原材料入账。你方只收取加工费。
如委托方只提供水泥,你方提供其他主要原材料,按税法应按自制产品6%缴纳增值税。那么你方耗用的其他主要原材料的(销售方提供的) 应该是你方作为购进原材料入账。
另外,对混凝土行业的受托加工业务中“主要原材料”的界定,存在争议;
各地略有不同,具体可与当地税务咨询沟通为妥。
仅供参考。 - 啊?这个不太清楚,不好意思啦
- 你这样填报表肯定是与账对不上的,你报表上有负数收入503144.67,但账务上并没有这笔。你6月预交税款时可能就有误,因为如果是预交税款的话,在下月申报增值税时,系统就会自动带出预交的数额,并自动冲减应交税款。你最好问一下专管员,不行看能不能撤销重新申报
- 收入与报表上累计,肯定是哪一步作收入分录时错了,请核查。
在你当时申报无票的栏次,这次将已经开票的用负数填列,这样就将以前申报的无票给冲回了.原则上填负数时不能超过能以前申报的无票额.
值得一提的是,辅导期预缴的增值税款是不计提地税各项附加的。因为这部分税款本质上是预缴的,而非通过纳税申报表正式申报的税款,因此不具备计提地税各项附加的资格。这意味着,即使在预缴阶段,纳税人也无需额外支付地税附加费用,有助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的财务成本。辅导期结束后,税务机关会根据纳税人的实...
税局执法不当,建议先挂着,不要冲回,你自己冲回税局是不可退税给你的。等有销售产生再来冲抵。
因此,企业多交税款,可以在辅导期结束后全部一次性予以退回。辅导期只是6个月而已,过了就不用再按这种预缴方式了。
法律分析:电子税务局上增值税已申报成功且扣款,可以作废。但需要通过税务局操作,且多缴的税款抵顶下一期税款,无法返还现款。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四条 作虚假申报处理果纳税人预售收入应确认的所得在弥补完本期和前期可弥补的亏损后仍有余额的,则会造成当期少缴税款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