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税法的特点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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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税法,是指由征收谷物、布匹等实物为主的租庸调法,改为征收金钱为主,一年两次征税。两税法改变了“租庸调”据丁征税的作法,实行以财产多少为征税标准,于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开始实行。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两税法是唐朝财政改革的产物,主要特点是以户税和地税两大税收为主体。其中,户税基于户等高低,依照财产数量征收;地税则按土地数量和质量进行征收。这种税制改革摒弃了以往以人丁为主要征税标准的做法,反映了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变化。除此之外,两税法还简化了税制,减轻了人民的部分负担,增强了国家的税...
两税法,是指由征收谷物、布匹等实物为主的租庸调法,改为征收金钱为主,一年两次征税。两税法改变了“租庸调”据丁征税的作法,实行以财产多少为征税标准,于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开始实行。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
两税法是 历史上一种重要的税制改革,主要特点是以土地和人口作为征税的主要依据。此税制通常每两年或不定期征收一次,因此得名“两税法”。这一税制旨在更公平地分配税收负担,同时简化税收程序,提高税收效率。2. 历史背景 两税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唐朝时期。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结构和农业生产方式发生...
两税法的核心是“唯以资产为宗”,它改变着将工商业视为浮末、不道德行业从而严加限制的做法;也改变着将土地的占有,视为威胁国家安全从而严厉打击的旧做法。尽管它并没有表现出保护工商业及大地主利益的积极性,因而存在着重大局限,但政府现在已经初步懂得以经济的手法管理国家经济的道理,因此无意间...
两税法特点是改变纳税依据。两税法,是唐德宗时代的建中元年(780年)由宰相杨炎建议推行的新税法。即将征收谷物、布匹等实物为主的租庸调法改为征收金钱为主,一年两次征税。大历十四年(779年)五月,唐德宗即位,宰相杨炎建议实行两税法。到建中元年(780年)正月,正式以敕诏公布。两税法是以原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