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税法指的是收实物税还是货币税?

两税法指的是收实物税还是货币税?
  • 两税法即收实物税也收货币税。唐宋实行两税法,一般是依户纳钱,依田纳粮。由于秋收时粮食多,所以也可笼统的认为夏税纳钱,秋税纳粮。唐德宗最先实行两税法,为的是解决租庸调难以解决财政困境的问题。可市面上钱币不足,农民手里钱很少,而秋收时有粮。所以,出台后不断调整,允许用实物折抵钱。唐德宗真是穷怕了。 当时尚不具备完全用钱来征税的条件。直到明末美洲白银大规模流入,确立银本位,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税才可以完全用钱来征收。拓展资料: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宰相杨炎建议颁行“两税法”。两税法是以原有的地税和户税为主,统一各项税收而制定的新税法。由于分夏、秋两季征收,所以称为“两税法”。两税法是对当时赋役制度较全面的改革。大历十四年(779年)五月,唐德宗即位,宰相杨炎建议实行两税法。到建中元年(780年)正月,正式以敕诏公布。一、两税法是 古代一次具有重要意义的赋税制度改革:1.两税法将唐中期以来名目繁多的杂税统一为户税和地税两种,并规定“此外敛者,以枉 ”,这样既简化了征税名目,又可使赋税相对稳定,在一定时期内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同时从制度上杜绝了官吏从中作弊乱摊派的可能,使人民的负担有所减轻。 2.两税法规定贵族、官僚、客户、商人都要交税,这就扩大了税源(这也是制定两税法的目的之一),此外客户纳税,反映了其地位由非法到合法及其人身依附关系的相对减轻。3.把原来按丁征税转入按贫富征税,立法原则较为公平,很显然比租庸调制一律按丁征税合理。这些做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赋税集中在贫苦农民身上的赋役负担不均的不合理状况,对改善当时的社会状况和广大贫苦农民的生产生活是有积极作用的。 总之两税法是与当时土地高度集中以及商品经济不断发展的情况相适应的,是封建社会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和进步。同时这次改革反映了 古代赋役制度发展的基本趋势即收税标准以人丁为主向以土地为主的转变,奠定了唐后期到明代中叶赋税制度的基 二、两税法的实行有什么意义?“两税法”是符合赋税征课的税目由多到少、手续由繁到简、征收由实物到货币的发展规律的。它是适应农业生产力提高,社会经济繁荣与货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的。按社会贫富等级,资产多寡征税也是合理的、公平的。
  • 两税法即收实物税也收货币税。唐宋实行两税法,一般是依户纳钱,依田纳粮。由于秋收时粮食多,所以也可笼统的认为夏税纳钱,秋税纳粮。唐德宗最先实行两税法,为的是解决租庸调难以解决财政困境的问题。可市面上钱币不足,农民手里钱很少,而秋收时有粮。所以,出台后不断调整,允许用实物折抵钱。

  • 两税法,是指由征收谷物、布匹等实物为主的租庸调法,改为征收金钱为主,一年两次征税。两税法改变了“租庸调”据丁征税的作法,实行以财产多少为征税标准,于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开始实行。2.内容:①取消租庸调及一切杂役杂税。②不分主户、客户(外来户),只要在当地有资产、土地,即算当地...

  • 两税法是唐德宗时代宰相杨炎所创之税法。由征收谷物、布匹等实物为主的租庸调法,改为征收金钱为主,一年两次征税,是为两税法。因为武周末年均田制颓萎,唐初的租庸调法早已不适用,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开始实行两税法。 两税法的实施办法 两税法其主要分四点:“户无土客,以见居为簿;人无...

  • 两税法以户税和地税替代租庸调,不再以人丁为计税基础,而是依据户等的高低,按资产多少征税,实质上是一种货币税。然而,实施过程中,实物税仍然占据主导。唐穆宗时期,官方明文确认两税可纳钱或实物,如布帛。宋代沿用两税法,夏税多以布帛折算,称为税绢。由于对丝绸的大量需求,特别是对外贸易和赏赐...

  • 这是一种货币税,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以实物税为主。直至唐穆宗时期,政府才正式规定,两税既可以纳钱,也可以交纳布帛。“两税法”是 封建社会赋税制度的一次重要变革,它以资产作为征税依据,改变了过去的以丁身为本的原则,为后世的赋税制度奠定了基础。从两税法的实行可以看出,唐代政府在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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