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国家税务局的介绍
-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1997年9月,浙江省国、地税机构进一步分设后,正式独立对外开展工作,负责和主管绍兴市范围内中央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及国家指定的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管辖绍兴县、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和新昌县等5个县(市)国税局,市局本级直属单位有直属分局、滨海分局、稽查局和车购税分局,下属事业单位有信息中心和机关服务中心。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起源于1994年,随着1997年9月浙江省国税与地税机构的进一步分离,正式独立运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和管理绍兴市境内的中央税种、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以及特定的国家税种的征缴工作。税务管辖区域包括绍兴县、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和新昌县等五个县(市)的国税局。市税务局本级设有直属分局、...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1997年9月,浙江省国、地税机构进一步分设后,正式独立对外开展工作,负责和主管绍兴市范围内中央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及国家指定的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管辖绍兴县、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和新昌县等5个县(市)国税局,市局本级直属单位有直属分局、滨海分局、稽查局和...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的主要职责在于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法律和法规,同时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税收政策和管理办法。首要任务是配合经济发展规划,研究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其实施。税务局负责根据本地经济状况和上级国家税务局的税收目标,制定和执行税收收入计划。其工作内容涉及增值税、消...
直属税务分局作为核心部门,直接隶属于国家税务局,负责处理日常的税务管理工作,为市民和企业提供便捷的服务。其中,绍兴市滨海税务分局承担着特定地区的税务管理工作,设有江滨办事处,便于更好地服务当地经济活动。此外,针对车辆购置税的征收,也有专门的征收管理分局,确保这一重要税种的准确和及时征收。在...
全市国税系统积极组织税收收入,强化税收分析和预测,加强税源监控和税收征管,税收收入不断跃上新的台阶,税收质量不断提高。全市国税收入从机构分设时的20.13亿元到2009年的168.45亿元,国税收入占全市GDP的比重从1997年的3.47%上升到了2009年的9.48,税收弹性系数始终保持在1以上,基本实现了税收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