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两税制,什么是均田制,什么是租用调制?王安石的变法土地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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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税制
唐德宗时期,宰相杨炎创两税制,核心内容为:“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其租庸杂徭悉省,而丁额不废,申报出入如旧式”。
均田制度及其伴行的租税制的失败,不仅说明流通经济相当发达的官僚社会,不可能再把土地与农民束缚定着起来,还说明这种社会由长期因缘积累所逐渐形成的门阀及其有关的社会政治势力,再不会允许他们把已经领有或将要取得的土地所有权力,交到中央政府统制支配。所以,为了适应这两种客观情势,唐代统治者体验到维持统治的最安稳最聪明的办法:不在垄断土地分配权,以长期控有赋税源泉,而在承认既成土地所有关系,以改进赋税收入,这即是代替均田制以及租庸调制而出现的杨炎两税法。
两税法的精神,不在字面的每年两次征收,而在于把此前有国家统制分配土地规制,从根本上取消了。也许正因如此,杨炎在旧历史学家的心目中,就被视为是罪大于商鞅的。把杨炎比商鞅,正说明了废均田与废井田同样重要,在应时达变,解放社会生产力而言,商鞅功不可没,杨炎是同为不可没的。
均田制
首先一定程度上使无地农民获得了无主的荒地,农民有了安居乐业的可能,生产积极性提高,同时大片荒地被开垦出来,粮食产量不断增加,从而积极推动了北方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其次,均田制是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并未触动封建地主利益,一方面有利于国家征收赋税和徭役,另一方面促进了北魏政权的封建化,从根本上巩固了北魏的统治;再次是均田制的推行极大地推动了北方内迁各族改变原先落后的游牧生活而向封建农民的转化,推动了这一时期北方民族大融合高潮的出现;还有,均田制对后代田制也有很大影响,先后为北齐、北周、隋、唐所沿用,施行时间长达三百多年。这一制度的选择、推行为 封建鼎盛时期的出现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
租庸调制
租庸调制是唐朝实行的一种租税制度。唐朝的租庸调制规定,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称租;交纳定量的绢或者布,称庸;在服徭役的期限内,如果不去服役的也可以交纳绢或者布来代役,称调。租庸调制中以纳绢来代役的方法,在均田制的同步实施下,使农民在有土地耕种的同时保证了农耕的时间,推动了唐朝农业的发展。
王安石的变法土地
王安石变法是为了解决北宋积贫的财政现象.北宋时期,为了抵御外敌(次要目的);巩固王权,防止皇袍加身的事件再次发生,国家的军队数量相对前朝是大大的加深了,在加上北宋的文官制度,科举中举人数剧增,国家的财政财销相对于前朝大大的加深,农民不堪繁重的苛捐杂税,阶级矛盾深化.王安石变法一是要实现富国强兵,二是要缓和阶级矛盾,减轻人民的负担,从今天的角度来看是符合实际的需求的.但是王安石的变法不可避免的触犯到了大地主和官僚阶级的利益,让他们从自己的腰包里掏出钱财来支援国家的财政是不可行的,加上王安石变法的急于求成和用人不当加速了变法的失败.虽然王安石变法失败了,但他的部分内容也得以保留,比如兴修水利,但总体上是一次完全失败的变法,司马光上台以后就完全的废除了变法. - 楼上的回答得很仔细哦,可是会不会看起来有点困难呢。定义具体看楼上就可以了,我说一下他们的区别:
首先做个排序(按时间):均田制,租庸调,两税法,王安石的土地法令(青苗法,方田均税,农田水利法)
均田制(是土地所有制形式):是北魏孝文帝的改革举措之一,它是土地国有制的一种形式,土地较为平均的分配,保证家家有地。
租庸调制(是赋税制度):它是在以均田制为基础的土地所有制上建立起来的赋税制度,换句话说,均田制是租用调制的基础,租用调制是均田制的上层建筑.如果均田制瓦解,租用调制就难以继续存在了。
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一般指政治经济制度)
两税法(赋税制度):上面说过均田制是租用调制的基础,唐朝中期由于府兵制的衰落和募兵制的实行,均田制瓦解,租庸调制也就不再符合历史趋势。于是唐德宗在杨炎的建议下颁布了两税法。它所依托的土地所有制形式是封建的地主土地私有制。
两税法的具体内容归纳起来就是两个“两”:两种依据,两个季节
两个依据就是:按资产缴纳户税,按田亩缴纳地税,
两个季节就是:每年夏秋两季缴税
(两税法的意义非常重要,如果你是高三学生一定要理解并牢记。)
王安石法令:土地方面主要是青苗法,方田均税法和农田水利法
青苗法:每年青黄不接时由政府贷款给农民,收获后农民偿还政府贷款及百分之二十的利息。意义:既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又避免了农民受到 的盘剥 。(注意:此举措实际并没有减轻农民负担)
方田均税法:这个比较简单,就是政府重新丈量每户土地,按亩纳税。官僚地主也不能例外。(注意:与募役法相比较,募役法更加打击了官僚地主的特权)
农田水利法:这个没什么好讲的,就是注意它与王安石变法的影响其中一条相对应,便于记忆。
这是我的见解,还有,这是我自己打得哦,没有看书也没有参考任何资料,所以可能有错,我高考完已经很长时间了如果上面说的有什么偏差欢迎您斧正。
两税制 唐德宗时期,宰相杨炎创两税制,核心内容为:“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其租庸杂徭悉省,而丁额不废,申报出入如旧式”。均田制度及其伴行的租税制的失败,...
两税法,实质上就是以户税和地税来代替租庸调的新税制 1、均田制内容:①凡15岁以上的男子,每人授给种植谷物的露田40亩,女子20亩。露田都是无主荒地,因考虑休耕轮作,故授田时—般按休耕周期加一或两倍,也称“倍田”。拥有奴婢和耕牛的人,可以额外获得土地,奴婢同普通农民一样受田,人数不限...
综上所述,均田制(租庸调制)即土地即生产资料公有,而两税法的结果是生产资料私有。参考资料:钱穆《唐代政治得失》
从北魏的均田改革开始,逐渐演化为唐代前期的均田制。均田制“认丁不认田”,按丁收税。政府会授田给农户,保证了农户的最低生活水平。唐代中后期,户籍混乱,均田制无法继续维持,遂改为两税制。两税制是“认田不认丁”,按田亩收税。政府不会授田给农户。北魏初期实行的授田制度是计口授田制,而计...
两税法,由唐朝宰相杨炎所创,也称作“两税制”,即两种征税标准(资产、田亩)和两个交税时间(夏、秋两季)。具体是指由征收谷物、布匹等实物为主的租庸调法,改为征收金钱为主,一年两次征税。两税法改变了“租庸调”据丁征税的作法,实行以财产多少为征税标准。①背景 武周(武则天建立的朝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