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供热企业的 管网建设费 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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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改增后,供热企业的 管网建设费 增值税税率是11%.
营改增后,供热企业的 管网建设费 增值税税率是11%.
第九条城市新建、改建、扩建供热工程,应当符合城市供热专项规划,并报请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办理有关基本建设手续。对市区区域内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又确需建设临时热源的,必须经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规划审查同意后,报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建设。 对县城区域内确...
需要接入供热管网的,用热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开工前向相关供热企业提出用热报装,实现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后直接接入。第九条住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将共用供热设备设施移交有关供热企业运营维护,有关供热企业应当接收。已经投入使用的供热设备设施需要移交有关供热企业运营维护的,...
第三章 供热设施第十一条 城市供热设施包括供热热源、换热站、管网及室内管道、管道井、泵站、阀门井、计量器具、散热器(片)以及其它有关设施。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对供热设施的保修期届满后,供热设施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由供热企业负责。非居民热用户就室内供热设施的维修、维护与供热企业另有约定的,从...
供暖环节的接口费、集中管网建设费等费用也被取消,且红线内用户设施维修维护费用由供热企业承担。接入工程费用分摊范围被严格界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用户不得承担红线外发生的费用。城镇规划区以外用户的管网建设费用由用户和企业协商解决,入网工程建设费用由企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