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外开具清单发票可以抵扣吗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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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附件2),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上述文件明确了取得汇兑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若取得非税控系统开具的清单,则应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未按规定取得清单,不符合相关规定,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按规定,发票抵扣可以在自己的系统里录入,但需要注意,如果自己的信息与税务机关的数据库没有衔接,那么到税务大厅进行抵扣会更加稳妥。这是因为直接录入系统时,可能会遇到信息不匹配的问题,导致无法顺利抵扣。因此,建议尽量到税务大厅进行抵扣操作。重要的是,必须注意当月认证必须当月申报抵扣。也就是说...
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打到外面去了可以抵扣,现在都是网上勾选,打印到边框外也可以确认抵扣。如果对方要求比较严格,需要退回重新开具,应该作废重新开具新发票。
如果按正规的操作,是不能够抵扣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如果 是汇总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 没有销货清单是不可以抵扣。销货清单那天须要在开票系统中开具。
一般来说,普通发票是不可以抵扣掉进项税额的,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但是有一些特殊的型闹普通发票,如收购农产品普通发票,运费普通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企业接受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企业取得征税电子发票的,可按规定用于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