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不善与自然灾害的税务处理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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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不善与自然灾害的税务处理一样吗
  • 您好,1、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原材料毁损计入管理费用,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需要做转出处理。2、自然灾害毁损的原材料,其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不用转出,可以留抵。所以不一样的,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摘要】
    管理不善与自然灾害的税务处理一样吗【提问】
    您好,1、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原材料毁损计入管理费用,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需要做转出处理。2、自然灾害毁损的原材料,其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不用转出,可以留抵。所以不一样的,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回答】
  • 您好,1、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原材料毁损计入管理费用,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需要做转出处理。2、自然灾害毁损的原材料,其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不用转出,可以留抵。所以不一样的,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摘要】管理不善与自然灾害的税务处理一样吗【提问】您好,1、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原材料毁损计入管理费用...

  • 管理不善属于人为原因造成的,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 1,如题所述,简单地说,由于管理不善导致材料损失的,所涉进项税额应予依法作转出处理,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所涉进项税额无需作转出。2,请予结合具体情形分析判断,依法操作。

  • 一、自然灾害造成商品损失,进项税额税额是准予在抵扣的。其会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 库存商品 批准后,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自然灾害损失进项税额不做转出。 《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非增值税...

  • 正常损失,指的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损耗,也就是合理损耗。除了非正常损失之外的损失都属于正常损失,可以正常抵扣进项。按照最新的会计规定,非正常损失只有一项,即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 ,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其他非正常损失和自然灾害损失新条例都规定不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