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抗税后,税务部门如何处理

纳税人抗税后,税务部门如何处理
  • 抗税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
    纳税人抗税,税务机关除了追缴其拒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以少缴税款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纳税人抗税,税务机关除了追缴其拒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以少缴税款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一)纳税人超过主管税务机关限改期限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以及超过限改期限办理税务登记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二)纳税人拒绝办理税务登记证的;(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未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或者未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

  •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 纳税人抗税,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 1倍以上 5倍以下的罚款。

  • 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滞纳金。根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五条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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