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拒绝缴纳滞纳金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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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纳税人拒绝缴纳滞纳金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滞纳金。
根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五条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 人大网——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纳税人拒绝缴纳滞纳金的,视同拒缴税款同样处理,税款与滞纳金是不可分割的,缴纳税款的同时就要缴滞纳金。措施有保全、扣押资产、冻结银行存款等等
- 目前,未见有明确的规定,只是对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未按期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超过期限,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对未缴纳的税收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但对于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只缴纳税款而拒绝缴纳滞纳金的问题的处理,却没有明确法律依据。
《征管法》第六十五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
如果是欠税不交税务局会发布税务征收的公告,加收滞纳金并且责令限期缴纳。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1、加收滞纳金 《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法律责任】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 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 1 万元以上不满 10 万元的,处 3 年以下 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 1 倍以上 5 倍以下罚金;数额在 10 万元以上的,处3 年以上7 年以下 ,并处欠缴税款 1 倍以上5...
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县级以上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欠税情况,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定期公告。2、加收滞纳金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
补缴税款不是行政强制措施,对于已经缴纳的纳税款项,但是拒不缴纳滞纳金的情况之下的话,税务机关是可以对于纳税人的滞纳金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当然了,如果说经过多次的要求,仍然不缴纳税款的话,还有可能会构成犯罪。 一、补缴税款是行政强制措施吗?补缴税款不是行政强制措施,对已缴纳税款,但拒不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