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认定简易征收想改为一般纳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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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 申请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简易征收政策规定,在简易征收办理后的36个月内,企业不能变更此政策。这意味着企业在决定采用简易征收办法时,需谨慎考虑长期影响。对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一般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同时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和一般计税办法。这样的灵活性使得企业可以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选择最适合的计税方法。在开具发票时,企业...
不可以。简易征收办理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根据不同的增值税应税项目,一般纳税人可以简易计税办法和一般计税办法同时选用可以开具不同税率发票,按提供劳务或销售货物的类型分,但根据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分别有限制。
是从2009年1月1日开始的,简易征收,即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
所以,简易计税36个月之内是不得变更的,36个月之后能够进行变更。简易计税备案到期应该怎么处理?答:简易计税备案一般是36个月,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到期的情况下,若是企业还想继续使用简易征收方式的,则需重新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且填写《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申请审批表》。若是企业没有申请简易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