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人员调企业电子数据时为什么要拷取两个?

税务稽查人员调企业电子数据时为什么要拷取两个?
  • 他们之所以要考两个,是因为一个是需要数据上传,另一个是要备案。【摘要】
    税务稽查人员调企业电子数据时为什么要拷取两个?【提问】
    他们之所以要考两个,是因为一个是需要数据上传,另一个是要备案。【回答】
  • 不可以。根据查询 《税务机关稽查工作规范》第八十二条规定信息显示,税务稽查人员在提取电子数据时,应当按照原始形态提取,不得改变或者删除原数据,不得对数据进行压缩、加密等处理,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读性。需要传输数据,可以采用分卷压缩等方式,在提取数据时必须还原为原始形态,以确保数据...

  • 根据《税务稽查专项检查工作管理办法》,税务部门在进行税务稽查和税务稽查专项检查时,可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获取纳税人的相关数据和信息。企业的电子凭证包括企业的电子账册、电子发票等,是税务部门进行稽查的重要依据。然而,税务部门在税务稽查过程中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关于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根...

  •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157号)第二十三条 实施检查时,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可以采取实地检查、调取账簿资料、询问、查询存款账户或者储蓄存款、异地协查等方法。对采用电子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和核算的被查对象,可以要求其打开该电子信息系统,或者提供与原始电子数据、...

  • 在第二十三条增加“收集、提取电子数据,检查人员应当制作现场笔录,注明电子数据的来源、事由、证明目的或者对象,提取时间、地点、方法、过程,原始存储介质的存放地点以及对电子数据存储介质的签封情况等。进行数据压缩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压缩方法和完整性校验值”的规定。依据行政处罚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进...

  • 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税务机关绝对是没有搜查权的,如果税务机关想检查某种资料,应该让纳税人进行提供。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税发[2009]157号)“对采用电子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和核算的被查对象,可以要求其打开该电子信息系统,或者提供与原始电子数据、电子信息系统技术资料一致的复制件。被查对象拒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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