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人员是否可以强行拷贝纳税人电脑里的资料,这算不算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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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稽查人员有权强行拷贝纳税人电脑里的资料。依据如下:
1.《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
(一)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157号)第二十三条 实施检查时,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可以采取实地检查、调取账簿资料、询问、查询存款账户或者储蓄存款、异地协查等方法。
对采用电子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和核算的被查对象,可以要求其打开该电子信息系统,或者提供与原始电子数据、电子信息系统技术资料一致的复制件。被查对象拒不打开或者拒不提供的,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可以采用适当的技术手段对该电子信息系统进行直接检查,或者提取、复制电子数据进行检查,但所采用的技术手段不得破坏该电子信息系统原始电子数据,或者影响该电子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税务稽查人员有权强行拷贝纳税人电脑里的资料。依据如下:1.《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一)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
如果是强行的就不可以,如果是你们允许的就可以,税务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是要讲究程序的,如果他们硬来,你们可以告他
1、首先税务局稽查人员有权强行拷贝纳税人电脑里的资料进行异地协查,如果税务局拷走账套只能配合处理。2、其次将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尽快整理出来供税务局稽查人员审查。3、最后态度要好,积极配合,如果存有问题争取补税...
核算检查。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税务稽查人员有权强行拷贝纳税人电脑里的资料进行异地协查。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3、税务机关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摘自《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八条)4、税务机关有权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款。(摘自《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5、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