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待抵扣税金在电子申报系统如何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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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10]40号
第十一条 辅导期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抵扣凭证)注明或者计算的进项税额。�
辅导期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后,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贷记相关科目。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经核实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红字贷记相关科目。
第十二条 主管税务机关定期接收交叉稽核比对结果,通过《稽核结果导出工具》导出发票明细数据及《稽核结果通知书》并告知辅导期纳税人。�
辅导期纳税人根据交叉稽核比对结果相符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本期数据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未收到交叉稽核比对结果的增值税抵扣凭证留待下期抵扣。�
第十三条 辅导期纳税人按以下要求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
(一)第2栏填写当月取得认证相符且当月收到《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专用发票、协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专用发票的份数、金额、税额。
(二)第3栏填写前期取得认证相符且当月收到《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专用发票、协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专用发票的份数、金额、税额。
(三)第5栏填写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本期稽核相符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协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份数、金额、税额。
(四)第7栏“废旧物资发票”不再填写。�
(五)第8栏填写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本期稽核相符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协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的份数、金额、税额。�
(六)第23栏填写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月初余额数。�
(七)第24栏填写本月己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专用发票数据。�
(八)第25栏填写已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专用发票月末余额数。�
(九)第28栏填写本月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十)第30栏“废旧物资发票”不再填写。�
(十一)第31栏填写本月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数据。�
……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0年3月20日起执行
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待抵扣税金应先计入"待摊费用---待抵扣进项税额",抵扣使再从"待摊费用"转入"应交税金".
待抵扣进项税定义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的“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其用于核算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尚未进行交叉稽核比对的已认证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抵扣凭证)注明或者计算的进项税额。当辅导期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后...
待抵扣进项税是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的“待抵扣进项税额”的明细科目。该明细科目用于核算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尚未进行交叉稽核比对的已认证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抵扣凭证)注明或者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辅导期申请一次只能25份千元版发票,凭大额合同可以申请临时的万元版,一般要连续三个月完成月销售额30万元(有些地方是50万元)才能开万元版的发票。成为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的第一个月可以开销项发票但不能抵扣,收进项发票,是当月认证下月抵扣,这种情况是辅导期内都是当月认证下月抵扣。一个月超过25份发票...
待抵扣税金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的明细科目,这是对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来说的,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进项当月认证,下月抵扣.认证过的税金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税金)",下月收到比对结果后,再转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