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不得抵扣的专用发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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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做进项税额转出
- 企业取得不得抵扣的专用发票,因为无法抵扣,所以不认证、不抵扣,在会计上视同取得普通发票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除此之外,都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因此,能否抵扣进项税额与能否开具专用发票没有必然关系,购进餐饮服务、娱乐服务、贷款服务等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但销售这些服务都可以开具专用发票。
一:不认证、不抵扣,企业取得了不得抵扣的专用发票,因为无法抵扣,所以不认证、不抵扣,在会计上视同取得普通发票处理: 借:相关科目 贷:银行存款。二:只认证、不抵扣,企业取得了不得抵扣的专用发票,认证但不抵扣。会计处理如下: 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相关科目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
最好是退回去,让对方作废,重开普通发票。根据规定,这种情况下是不得开具专票的,对方违法开票
取得不得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作不得抵扣的会计处理,将不应抵扣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计算出来,并在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具体应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1、用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用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不是以是否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为界限的,...
企业取得不得抵扣的专用发票,因为无法抵扣,所以不认证、不抵扣,在会计上视同取得普通发票处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
方法二:先认证抵扣、后进项税额转出。企业取得了不得抵扣的专用发票,先正常认证抵扣,再作进项税额转出。这种方法的优点是不会形成滞留票,缺点是记账比较麻烦,借:相关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借:相关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但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