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物资为什么不能抵扣增值税?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只要委托方购进的原材料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受托方取得的加工费,给开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是可以进行抵扣的。
- 因为增值税价外税,进项税可以抵扣,如果放到成本里去,既增大成本又不能抵扣,两方面都不利。如果收回的物资继续加工,消费税可抵扣,如果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出接出售,消费税不可抵扣,这说明消费税只交一次,不重复交纳。
扩展资料:
税法规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除如果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委托方须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外,均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那么消费税如何计算,这就需要对消费税的计税依据———计税价格予以确定。
首先,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受托方当月销售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但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和无销售价格的不得列入。如果当月无销售的,应按同类消费品上个月或最接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
其次,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
其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委托加工物资 - 委托加工物资回收时,就其加工费部分取得进项抵扣凭证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委托加工物资有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之前购买的物资,购进时就取得了抵扣凭证进行了进项税额抵扣,发出委托加工再收回,增加了另外一部分,也就是加工费部分,而加工费部分,受托加工单位会根据你的要求,开具加工费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一来,收回委托加工物资,已经分两个部分进行了进项税额抵扣,不再存在委托加工物资抵扣进项税额的问题。
只要委托方购进的原材料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受托方取得的加工费,给开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是可以进行抵扣的。
只有收回物品没有用于不可以抵扣项目,可以抵扣:除不可以抵扣项目,都可以抵扣。不可以抵扣的项目政策依据:一、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
以及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加工物资,其进项税额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中,即记入“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借方,而不能抵扣;2、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委托加工物资属于应税消费品所负担的消费税,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代扣代交的消费税记入“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借方...
自产委托加工对内增值税如何抵扣答:一.视同销售是将本环节自产或外购的货物向下一环节移送,但又不属于正常销售的情况(无价款结算);视同销售按销售业务处理,计算的是销项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是从上一环节购入的货物,购入时已支付或负担了增值税,在本环节直接进入最终消费,不是销售问题,不计算销项税,因...
委托加工时,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收回后继续生产的消费品,可进行前期消费税款的抵扣,防止重复征税。一、法律规定:企业在委托加工烟丝时,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即由委托方提供烟叶,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