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计提的福利费,年末没有用完,是否要交企业所得税?
5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现在福利费都不计提了,都是按实际发生额入账的。税前扣除的标准不超过“实际支付的工资”总额的14%,超过的都要调增。比如本年计提工资100万,实际发放90万,那福利费可以税前扣除的为90*0.14=12.6万,如果你计提14万,实际支出10,那你只能税前扣除10万;如果实际支出(福利费借方发生额累计)13万,那你只能税前扣除12.6万。
- 新法2008年之后不再计提,按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据实扣除。未用完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新会计制度规定,职工福利费是在实际发放时计提,如果年末没有用完,税务会进行纳税调整的。最好是在年末时将其冲回。
- 只要账上还有余额就要调增企业所得税,你也可以年底时将福利费冲平。
- 现在不计提职工福利费了,实际发生的数额不超过工资总额14%部分允许列支,超过部分纳税调整。(即不允许计提,年末冲回或纳税调整)
新准则和新税法规定:企业预提的职工福利费在年末没有用完,应该冲销,不留余额,否则要做纳税调整。计提的工会经费也是按比例交给当地的工会组织(或税务局代收),企业留存部分没有用完的同样要冲销回去。
比如本年计提工资100万,实际发放90万,那福利费可以税前扣除的为90*0.14=12.6万,如果你计提14万,实际支出10,那你只能税前扣除10万;如果实际支出(福利费借方发生额累计)13万,那你只能税前扣除12.6万。
新准则和新税法规定,企业预提的职工福利费在年末未使用完,必须冲销,不留余额。否则,企业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同样地,计提的工会经费按比例交给当地工会组织(或税务局代收),企业留存部分未使用完亦需冲销。此规定旨在确保企业财务活动符合税法要求,避免出现不合理税务负担。企业应严格遵守这一规定,年末...
一般来说,年底计提的福利费就应该还多的冲回,不足的补提 你的情况是计提多了,年底没有冲回,那么汇算清缴时要纳税调整,这时候账面应该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账务处理
1、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按照计税工资的14%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即便是没有花完,到年末也不需要冲回。2、应付福利费是一级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年底有余额是正常现象,本来就不够用的,为什么要冲掉!3、从2007年1月1日开始,上市公司才执行新会计准则,如果执行 新准则后,将不再计提福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