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票还没开,可以计入应收账款吗

如果发票还没开,可以计入应收账款吗
  • 可以,只要符合商品销售条件,不管开不开具发票都可以在会计上确认收入,货款没有收回的,作为应收账款反映!
  • 可以的。根据合同约定,应收款(劳务收入),做如下账务处理:借:应收账款 100贷:经营收入--未开票收入 100开票收款时:贷:经营收入 100贷:经营收入--未开票收入 -100同时,借:银行存款 100贷:应收账款 100如果未开票收入与实际收入之间发生差额不做处理,只在纳税申报表中填写。拓展资料: 应收账款虚假,是保理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典型的场景是,在尽职调查过程中,保理人通常会向债务人核实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债务人在征询函或其他文书上确认该应收账款真实存在,保理人进而与债权人签订保理合同,事后保理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债务人以基础交易合同不实或应收账款虚假为由抗辩。此时,债权转让合同或者保理合同并非因此当然无效,但保理人有权依法以欺诈为由请求撤销其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同时依据本法第157条的规定,有权请求债权人承担撤销后的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责任。依据债权人和保理人之间的合同,债权人负有保证所转让债权真实的义务,保理人也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债权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但是,债务人是否以及如何向保理人承担责任,在实践中争议较大,因此本条对此予以明确规定。当然,这个问题不仅在保理中存在,在其他债权转让中也同样存在,在其他债权转让中如果出现类似的问题,可以参照适用本条予以处理。经研究,对此种情形明确予以规定,并采取债务人不得以债权不存在为由对受让人提出抗辩的方式,有助于实践中债务人承担责任的数额的确定,能够对受让人(保理人)的利益予以充分保护。
  • 应开票还没开计入应收账款科目。详细解释如下:当企业发生销售业务,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开具发票但尚未开具时,这表示客户尚未付款或尚未完成付款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已经实现了销售,但尚未收到相应的款项。为了记录这一情况,会计上需要反映这一笔款项的暂存状态。因此,应开票但还未开具的款项应计入应收账...

  • 可以的。根据合同约定,应收款(劳务收入),做如下账务处理:借:应收账款 100贷:经营收入--未开票收入 100开票收款时:贷:经营收入 100贷:经营收入--未开票收入 -100同时,借:银行存款 100贷:应收账款 100如果未开票收入与实际收入之间发生差额不做处理,只在纳税申报表中填写。

  • 如果以后会开票,可以先计入应收账款,等开了发票再转入收入;如果以后不会开票,那就按照无票收入处理,申报增值税。对公账户之间转账不一定都要开具发票,这要根据您转账汇款的用途而定,形成商品买卖或服务收入等业务往来款都需要开发票,非业务往来款(如往来借款)、捐赠收入等,一般是不需要开具发票...

  • 未开票收入直接按开票方式入账。具体做账方式如下:1、销售时(即使没有开票,也要缴纳税款的):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未开票收入。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2、开具发票时进行冲回未开票收入:借:主营业务收入——未开票收入。贷:主营业务收入——XX公司。

  • 当货物已经发出,但尚未开具发票时,根据会计准则,应将发出的货物记入“发出商品”账户,而不是记入应收账款。具体分录如下: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待完成销售并开具发票后,应按照销售金额调整分录,记入主营业务收入,并相应地增加应收账款。具体分录为: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确保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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