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附加税优惠政策
- 为支持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今年以来,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联合印发《关于继续执行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号)《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对2020年底到期的部分税费优惠政策文件明确延长执行期限;联合印发《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至月销售额15万元。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帮助社会各界特别是纳税人缴费人学习掌握、用足用好税费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组织力量对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并标明政策文件依据,方便与原文进行对照。01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政策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政策依据: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02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政策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政策依据:1.《财政部_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_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03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拓展资料】一是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1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是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上述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政策依据:1.《财政部_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_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04支持电影等行业发展政策一是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是对电影行业企业2021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三是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上述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01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政策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
2021年增值税附加税减免政策具体如下:1、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
法律主观: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其标准是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月一千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继续教育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大病医疗在八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住房贷款利息只能享受一次;赡养老人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法律客观:《...
1、延续了疫情期间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减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从3%降为1%注:恢复时期具体根据国税总局发布官方文件为准,2021年现目前依然延续1%税率。2、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注:如果是季度申报则是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免增值税。(前提都是是开普票,...
2021增值税减免税收政策汇总1、小规模季度不超过45万免征自2021.4.1-2022.12.31,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小规模3%→1%,继续执行!①除湖北省外,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优惠时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②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