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可否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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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广州市地税局12366咨询热线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解答:《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因此,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 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x0d\x0a\x0d\x0a《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因此,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x0d\x0a 《财政部 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2〕18号)规定,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由企业或行业集中使用和管理,单独建账,单独管理,用于本企业个人负担较重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药费补助,不得划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也不得另行建立个人账户或变相用于职工其他方面开支。\x0d\x0a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机关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x0d\x0a 另外,《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明确: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法律分析:企业年金税前扣除有两个标准: 1、必须为全体员工支付,才能税前扣除;只为部分员工支付,不得税前扣除; 2、支付总额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5%,才能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得税前扣除。用人单位在参加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高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在国家政策指导和监督下实施的一...
法律分析:企业年金税前扣除有两个标准: 1、必须为全体员工支付,才能税前扣除;只为部分员工支付,不得税前扣除; 2、支付总额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5%,才能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得税前扣除。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年金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
法律分析:企业年金个人缴纳部分是税前扣除的,即缴纳的企业年金是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缴税额的。 根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
法律分析:一、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二、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以下简称企业缴费)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
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如下:1、缴纳企业年金的企业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缴纳金额,扣除比例为企业年金缴费额不超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8%;2、员工在企业年金计划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享受税前扣除。具体扣除标准和上限,需要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来确定;3、当员工领取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