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所得能不能弥补当年亏损和以前年度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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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
从所得税申报表报表申报顺序可以看出,对企业取得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以及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不得弥补当期及以前年度应税项目亏损;当期形成亏损的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也不得用当期和以后纳税年度应税项目所得抵补。
不能 从所得税申报表报表申报顺序可以看出,对企业取得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以及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不得弥补当期及以前年度应税项目亏损;当期形成亏损的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也不得用当期和以后纳税年度应税项目所得抵补。
答:根据相关规定,如果一个企业既有应税所得,又有免税所得,其应税项目发生亏损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应该是冲抵免税项目所得后的余额。虽然应税项目有所得,但不足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免税项目的所得也应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同时,查补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并入所属年度...
所以,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是不弥补亏损的,以前在旧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框架下制定的国税发[1999]34号文规定免税收入应该弥补亏损的政策已不再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的规定,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依据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将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减免税项目所...
免税项目所得应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根据以上规定,企业无论是否处于免税期,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形成的亏损均可按规定期限弥补。对企业取得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以及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不得弥补当期及以前年度应税项目亏损;当期形成亏损的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也不得用当期和以后纳税年度应税项目所得抵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