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2020
- 法律分析:1.适用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
2.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3.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收入免征增值税及附加。
4.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及附加。
5.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五十九条 国家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法律分析:1.适用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2.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3.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收入免征增值税及附加。4.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及附加。5.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
法律分析:《疫情防控期间税费优惠政策和征管服务措施汇编》 自2020年1月1日起,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应当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自2020年1月1日起,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应当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3.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收入免征增值税及...
1、在支持防护救治方面,个人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 肺炎的医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2、在支持物资供应方面,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3、在鼓励公益捐赠方面,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
疫情期间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为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捐赠税收政策公告如下:一、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