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2.0规范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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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税务机关的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范完成出口税收函调的发函及复函结果处理工作。供货企业、委托 退税的生产企业所在地县(市、区)以上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本规范完成出口税收函调的复函工作。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一条 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的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第十二条 税务人员征收税款和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税收违法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对检举人给予奖励。
法律分析:税务机关的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范完成出口税收函调的发函及复函结果处理工作。供货企业、委托 退税的生产企业所在地县(市、区)以上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本规范完成出口税收函调的复函工作。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一条 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负责管理出口退(免)税的税务机关(以下简称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本规范完成出口企业的备案及基础信息维护;受理、审核、复审、核准出口退(免)税申报,办理退库、免抵调库手续;开展出口退(免)税风险预警以及函调、实地核查、评估检查等风险应对工作;办理出口退(免)税证明;提供出口退(免)税服务;...
2.0版系统进一步细化了四种退免税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出口免税并按规定享受退税,其进项 仅作为退税凭证;第二种情况是出口免税但无退税,这种情况下进项 不得作为抵扣凭证;第三种情况是零退税率,销项税额需正常征税,进项 允许参与抵扣;第四种情况是出口视同内销,需补提销项...
是必须的根据税总函2018 48号(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2.0版)的要求,出口企业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在其申报的退(免)税审核通过前,进行实地核查。核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企业的基本情况与其出口退(免)税备案的相关内容相符;2、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人员等经营情况与其申报出口退(免)...
第一次办理出口退税税管员要来企业检查,这个一般是必须办的,主要检查购销合同,收汇,付货款的情况以及企业的办公场所和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