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票已经认证抵扣还可以作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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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符合作废条件,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可以作废。1、当月认证的发票,购方可以认证,销售方也能作废。这种情况下,购方应作进项转出。2、跨月的已认证的发票,是不能作废的。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
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法律分析:符合作废条件,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可以作废。1、当月认证的发票,购方可以认证,销售方也能作废。这种情况下,购方应作进项转出。2、跨月的已认证的发票,是不能作废的。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
可以。按规定,必须是在开票当月月底之前、而且是必须所有联次收回,才允许作废发票的。否则属于违规作废,税务机关可按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详细处理办法如下:一、对方已将发票认证,信息已上传,无法删除,而却误作废,稽核系统将出现比对不符,总局将肯定会通过《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系统》...
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旦抵扣,系统内不允许直接进行作废操作,因此,对于开具几个月后的发票,如需冲红,必须遵循特定流程。具体而言,如果购买方需要冲红发票,无论是整单还是部分,首先需要与购买方协商确认。确认需要冲红的商品数量和金额,以及是整单还是部分冲红。协商一致后,购买方需在开票系统中先...
购方已认证的发票应按规定保管不应退还销方,购方应在开票系统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作进项转出,销方凭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然后重新开具蓝字发票给购方。 对于销方违规作废的发票,税务机关通过“抵扣凭证核查系统”进行监控和调查。 收货方对于...
对方已经过认证后的发票不能再作废,只能做红票处理,从防伪税控系统中开具红票,即《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报税务机关审核后,再作负数票处理。作废发票、负数发票没有限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