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成立时的开办费可以一次计入吗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1、新会计准则,将开办费支出,直接记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新准则下开办费是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七条的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的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国税函[2009]98号文的规定执行。因此在企业未生产经营之前的发生的开办费,是不作为当期亏损,因此在所得税汇算时,应将已作费用的开办费纳税调增,同时作好备查登记,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时可选择一次性扣除(纳税调减)。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税[2012]15号):五、关于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 新准则下开办费是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
- 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都可以计入开办费。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如何财务税务处理?是不是都可以扣除?我给会计小伙伴们讲一讲。
具体而言,当开办费的金额不大,且预计能够直接带来当期收益时,可以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这种处理方式意味着企业将开办费作为当期的费用进行扣除,从而影响当期的利润总额。会计处理如下: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这种方式适用于开办费能够直接对应到某个具体经营活动的场合,如购...
新公司成立,办理营业执照并正式开业后,对于前期费用的会计处理,尤其关注长期待摊费用中的开办费。开办费在会计处理上,通常选择一次计入管理费用进行摊销,这符合会计准则的处理原则。然而,在税法层面,按照规定,开办费需在五年内进行摊销。这种差异将产生可抵扣暂时差异,影响所得税的计算。在实际操作中...
即如果企业以前将开办费列入长期待摊费用的,未摊销的部分可以一次摊入2008年的费用中,也可以根据企业需要选择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
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开办期间发生的费用,直接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如果你企业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开办期间发生的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自营业当月一次性转入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