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未支付工资调增,下年度进行纳税调减处理是否有误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比如 2015年多计提的工资,2015年汇算清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16年进行账务处理,冲减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则对2016年应纳税所得额没有影响,该年汇算清缴针对该事项不需调整;如果是冲减2016年成本,则在2016年汇算清缴时将该影响通过调减应纳税所得额以进行抵消。 以上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比如 2015年多计提的工资,2015年汇算清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16年进行账务处理,冲减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则对2016年应纳税所得额没有影响,该年汇算清缴针对该事项不需调整;如果是冲减2016年成本,则在2016年汇算清缴时将该影响通过调减应纳税所得额以进行抵消。 以上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在税法上只承认你实际发放数,你计提数已入了成本,计提数超过实发数当年当然调增,到下一年你还是计提数入了成本,如果你的全年实发数大于计提数那有可能调减,否则不可能出现调减的情况,毕竟工资这是时间性差异,只要你把握一点当年你的实发数跟计提数比较,全年实发大于计提那就调减,实发小于计提那...
可以调减。相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企业应当按月结算,在汇算清缴时,企业应当把本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按月或者季度等分期摊销,征收即时计算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企业应当根据以前年度调增未付未开发票及以后年度开回发票实际情况进行汇算清缴调减。
不可以调减,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七条规定:除发生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可...
可以调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