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计提工资,今年汇算清缴调增了,以后年度发了,汇算清缴可以调减吗?

去年计提工资,今年汇算清缴调增了,以后年度发了,汇算清缴可以调减吗?
  • 不可以调减,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七条规定:除发生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条件: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发票和其他外部凭证都是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属于外来凭证,而工资表是企业内部凭证,不属合追补的条件。
    补发的工资也是企业实际发生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或条例都是允许税前扣除,不让追补至发生年度,那就应在补发的年度进行扣除。
  • 可以调减的,就是需要在汇算清激表中做详细的情况说明。
    本来调增和调减就是为了预防当年账务没有处理彻底而设置的。
    问题的关键在于做汇算清缴前要把准备工作做到位。
  •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不可以调减,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七条规定:除发生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摘要】
    去年计提工资,今年汇算清缴调增了,以后年度发了,汇算清缴可以调减吗?【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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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不可以调减,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七条规定:除发生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回答】
    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可分为底薪、佣金及额外津贴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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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文件的理解,是需要调增应纳税税所得额的.
    但是,在很多地方实际操作的时候,都不调增.因为,今年调增了.明年又要调减,且金额相差不大.
    到底要不要调增,可咨询你所在地国税.
  • 企业所得税重点强调的是收付实现制,但对于企业采取预提摊销等方式确认的费用只要在汇算清缴前已经支付的完全不用调整。
  • 是的,可以的,可以进行调减
  • 税务局认可实发数。
  • 不可以调减,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七条规定:除发生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

  • 以前年度所得税汇算时工资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在以后实际发放年度可以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 上一年度多计提的工资,在汇算清缴时需要做调增。但如果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全部发放给员工了,可以不做调增。预提工资,本就是根据会计估计处理账务的,如果有偏差,在知道有偏差的当期调整即可,无需调整以前年度利润。

  • 一、正文回答当年度计提的工资未予实际发放,或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内仍未予支付的,那么,在汇算清缴期内应予对该未发放而计提列支成本费用的工资进行纳税调整,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二、分析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发生的...

  • 汇算清缴工资为什么要调增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工资"符合《实施条例》规定的允许扣除,不符合规定的一律调增.《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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