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税基础与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关于计税基础与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 举例:
    假如企业筹建期发生了30万的的开办费,会计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税法是在不低于3年内进行摊销抵税。

    因此,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为0,而计税基础为30万,就产生了30万的暂时性差异,该差异在未来可抵减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未来摊销作为费用),为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

    所以,在当期计算所得税时,计入损益表的所得税按会计利润进行计算,差异反映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简易的损益表
    (1)收入:100
    (2)成本:60
    毛利=40万
    (3)开办费:30万
    (4)利润:10万
    减:所得税2.5
    (5)净利润7.5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10万+20万(30-10,分三年摊销)
    =30万
    当期所得税=当期应交所得税=30*25%=7.5万
    借:所得税费用2.5 (10*25%)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5 (7.5-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7.5

    而当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会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同样的,假如负责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一样,也会出现上述的情况,请比照进行处理。

    比如预计负债(对应的是计入损益的费用),税法不允许扣除(但未来真实发生时会扣除),因此也会产生暂时性差异。

    供参考。
  • 这确是一个新难题.

    我觉得财务系统应该大改革.
    在每做一笔凭证时,即输入实际金额,同时也要输入计税金额,然后月末或年末一统计,就知道计税金额了.
    而不是通过人为的来统计,太辛苦了.
  • 假如企业筹建期发生了30万的的开办费,会计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税法是在不低于3年内进行摊销抵税。因此,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为0,而计税基础为30万,就产生了30万的暂时性差异,该差异在未来可抵减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未来摊销作为费用),为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所以,在当期计算所得税时,计入...

  • 1,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着是 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就会形成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即 递延所得税负债,即现在少缴税以后多交税。2,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着是 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就会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即递延所得税资产,即现在多交税以后可以少交税。3,所得...

  •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低于计税基础,在计算税费时,公司就需要额外缴纳税费。反之,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高于计税基础,公司会得到税费的减免。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会影响公司的利润,这个差额会直接影响公司的税费负担。

  • 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或者是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称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或者是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称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资产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该项资产在未来使用或最终处置时,允许作为成本或费用于税前列支的金额。资产的计税基础=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某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的计税基础=成本-以前期间已税前列支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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