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抵扣的增值税,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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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是不能抵扣的增值税,应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可根据《 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第六条规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扣除。
如果是可抵扣的增值税,就不存在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既然是不能抵扣的增值税,应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可根据《 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第六条规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扣除。如果是可抵扣的增值税,就不存在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不能抵扣进项税。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减去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
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3)新建...
法律主观:土地增值额计税依据是: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税费依照转让后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金额后的增值额计算。法律客观: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第三条规定,(一)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