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抵减政策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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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印发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第39号公告”)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 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现就该规定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生产、生活 业纳税人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时,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增值税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3、增值税的抵扣机制:增值税的纳税人可以将购进商品或接受劳务时支付的增值税额,从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中予以抵扣;4、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特定行业或情形下,税务机关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按规定比例加计抵减进项税额;5、增值税加计抵减的会计处理:企业在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时,应根据...
是需要做账务处理的,您可以依据下面的内容进行,一、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二、银行存款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参考分录: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其他收益 银行...
生产、生活 业纳税人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时,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增值税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加计抵减额的计算涉及计提、计算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以及考虑特定情况下的调减与结转。会计处理上,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政策时提交加计抵减声明,并在计提加计抵减额时记录相应的会计分录。具体会计处理方式包括一般会计处理方式与简易会计处理方式,涉及加计抵减税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
当企业执行加计抵减政策后,会计处理需遵循《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和相关准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立多个明细科目,包括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等。企业取得的进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销售商品产生的销项税额计入相应科目。政策规定的抵减应纳税额被视为政府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