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的票可以抵扣12月的税吗?,税种是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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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1月份取得属于上年12月份发生的成本或费用的发票,是可以作为上年12月份的成本或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你公司2013年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如你公司在2013年度汇算清缴期内(2014年5月31日)仍未取得有效凭证,该项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 - 只有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取得专用发票的可以抵扣,所得税不可以抵扣。
如果你指所得税税前扣除,是可以的。 - 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是企业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失以及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成本是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耗费和各项间接费用。费用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等。除此以外,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这里的成本、费用、损失等都是当年度实际发生的。
因此1月份的票不可以冲减上年度的成本费用。
可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
如果是1月份取得属于上年12月份发生的成本或费用的发票,是可以作为上年12月份的成本或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你公司2013年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在预缴季度...
反之,如果开票日期在2021年1月1日后,也是不能到2020年12月份抵扣销项税额的。上述,请参考。
发票可以跨月抵扣。纳税人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发票开具日期起360天之内认证,可以抵扣进项税,当期够抵扣不完的,可以留抵。留抵没有期限规定,只要企业持续经营,就能在以后各期抵扣,如果企业清算、注销,要将没有抵扣完的留抵额做进项税额转出。作为一般纳税人,当月购进货物多,进项税也就多...
可以抵扣;只要是在一个季度内产生的进减项就可以进项抵扣。法律分析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