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底开的发票,次年1月份给的钱,企业所得税如何缴纳?

12月底开的发票,次年1月份给的钱,企业所得税如何缴纳?
  • 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在12月份计算收入,核算缴纳税款
  • 之间没关系吧
  • 供应商12月开具发票,可以在12月计提费用。如果未计提费用,1月份发票来了,可以在汇算清缴时计入费用中。1、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记账凭证。2、根据收付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4、根据记账凭证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

  • 12月份发票可以次年一月份入 上年12月的费用发票当然是可以在本年1月入账的,但严格来讲,是不可以在本年度税前扣除的,需要在汇算清缴时进行调增处理.

  • 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六条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 因此,不能在次月进行账务处理,而应即时确认入账。税务部门在对企业征税时,以发票开具周期为依据,故只能在当月完成账务处理并缴纳相应的税款,不能延迟至之后的月份。

  • 不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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