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服务收到预收款,如何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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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安业取得的预收款及异地(非同一行政区划)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时需要预缴税款;
[政策依据]:财税〔2017〕58号 第三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三条: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
►税总〔2016〕17号公告第四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预缴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项目 应预缴税款=(全部预收价款-支付的分包款)/(1+10%)*2 (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项目 应预缴税款=(全部预收价款-支付的分包款)/(1+3%)*3
►建安业取得的预收款及异地(非同一行政区划)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时需要预缴税款;[政策依据]:财税〔2017〕58号 第三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
三、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
建筑业外出经营预交税款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应交税费—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等,贷:银行存款。一、建筑工程劳务税收标准:1.劳务分包方选择清包工模式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其征收率为3%;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其增值税税率为11%。2.含甲供的劳务分包模式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其征收率...
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当然预缴增值税并非是绝对的,比如疫情期间不用在工程所在地预缴增值税。又比如纳税人增值税税负低于预征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