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抵税抵欠税附加税也会随减吗?怎么处理?

留抵税抵欠税附加税也会随减吗?怎么处理?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规定,关于抵减金额的确定:抵减欠缴税款时,应按欠税发生时间逐笔抵扣,先发生的先抵。抵缴的欠税包含呆账税金及欠税滞纳金。确定实际抵减金额时,按填开《通知书》的日期作为截止期,计算欠缴税款的应缴未缴滞纳金金额,应缴未缴滞纳金余额加欠税余额为欠缴总额。若欠缴总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实际抵减金额应等于期末留抵税额,并按配比方法计算抵减的欠税和滞纳金;若欠缴总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实际抵减金额应等于欠缴总额。留抵抵欠税的附加税如何计提当期增值税有留抵,不需要计提附加税费,因为当期增值税有留抵,那么应纳增值税额为0,而附加税费的计税依据是应纳增值税额,计税依据为0,则附加税费也都为0.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本年累计计算出的附加税费小于实际计提的附加税费,需要在账务上做处理:根据"本年实际计算的数"和"实际计提的附加税法"的差额,做如下分录: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应交税费-应交水利建设基金纳税人发生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时,按以下方法进行会计处理:(一)增值税欠税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期末留抵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二)若增值税欠税税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为了满足纳税人用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的需要?国税发[2004]112号文件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国税发[2003]53号)《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相关栏次的填报口径作如下调整:(1)第13项"上期留抵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留抵税额"减去抵减欠税额后的余额数,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月初余额一致。(2)第25项"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减去抵减欠税额后的余额数。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规定,关于抵减金额的确定:抵减欠缴税款时,应按欠税发生时间逐笔抵扣,先发生的先抵。抵缴的欠税包含呆账税金及欠税滞纳金。确定实际抵减金额时,按填开《通知书》的日期作为截止期,计算欠缴税款的应缴未缴滞纳金金额,应缴未缴滞纳金余额加欠税余额为欠缴总额。若欠缴总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实际抵减金额应等于期末留抵税额,并按配比方法计算抵减的欠税和滞纳金;若欠缴总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实际抵减金额应等于欠缴总额。
    留抵抵欠税的附加税如何计提
    当期增值税有留抵,不需要计提附加税费,因为当期增值税有留抵,那么应纳增值税额为0,而附加税费的计税依据是应纳增值税额,计税依据为0,则附加税费也都为0.
    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本年累计计算出的附加税费小于实际计提的附加税费,需要在账务上做处理:根据"本年实际计算的数"和"实际计提的附加税法"的差额,做如下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水利建设基金
    纳税人发生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时,按以下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一)增值税欠税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期末留抵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二)若增值税欠税税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为了满足纳税人用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的需要?国税发[2004]112号文件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国税发[2003]53号)《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相关栏次的填报口径作如下调整:
    (1)第13项"上期留抵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留抵税额"减去抵减欠税额后的余额数,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月初余额一致。
    (2)第25项"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减去抵减欠税额后的余额数。【摘要】
    留抵税抵欠税附加税也随减吗【提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规定,关于抵减金额的确定:抵减欠缴税款时,应按欠税发生时间逐笔抵扣,先发生的先抵。抵缴的欠税包含呆账税金及欠税滞纳金。确定实际抵减金额时,按填开《通知书》的日期作为截止期,计算欠缴税款的应缴未缴滞纳金金额,应缴未缴滞纳金余额加欠税余额为欠缴总额。若欠缴总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实际抵减金额应等于期末留抵税额,并按配比方法计算抵减的欠税和滞纳金;若欠缴总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实际抵减金额应等于欠缴总额。
    留抵抵欠税的附加税如何计提
    当期增值税有留抵,不需要计提附加税费,因为当期增值税有留抵,那么应纳增值税额为0,而附加税费的计税依据是应纳增值税额,计税依据为0,则附加税费也都为0.
    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本年累计计算出的附加税费小于实际计提的附加税费,需要在账务上做处理:根据"本年实际计算的数"和"实际计提的附加税法"的差额,做如下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水利建设基金
    纳税人发生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时,按以下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一)增值税欠税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期末留抵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二)若增值税欠税税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为了满足纳税人用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的需要?国税发[2004]112号文件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国税发[2003]53号)《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相关栏次的填报口径作如下调整:
    (1)第13项"上期留抵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留抵税额"减去抵减欠税额后的余额数,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月初余额一致。
    (2)第25项"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减去抵减欠税额后的余额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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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留抵税额小于欠税金额,需要根据差额乘以附加税税率计算缴纳附加税;如果留抵税额大于欠税金额,这种情况不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自然也就不需要缴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规定:对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

  • 若欠缴总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实际抵减金额应等于期末留抵税额,并按配比方法计算抵减的欠税和滞纳金;若欠缴总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实际抵减金额应等于欠缴总额。留抵抵欠税的附加税如何计提当期增值税有留抵,不需要计提附加税费,因为当期增值税有留抵,那么应纳增值税额为0,而附加税费的计税依据是应...

  • 如果企业当期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就会形成留抵税额,用留抵税额抵减企业欠缴的增值税时,所属的附加税是不用缴纳的,因为该留底税额不抵减欠税的金额,也会在以后期间抵减销项税额,从而减少企业应交的增值税及附加税,不过实操中,需要先咨询当地税务局,看税务局的要求。

  • 因此增值税留抵税额是不能抵欠税的。如果你已经抵减,请迅速补交税款,否则被查处后要受到处罚的。至于附加税,通常是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款计算缴纳的。

  • 增值税留底,说明当期没有实现增值税,此时是不用缴纳附加税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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