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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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为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涉税当事人合法权益,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的工作要求,根据《 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全市税收执法实际,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法律依据:《北京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一、税务机关在按照本裁量基准实施税务行政处罚时,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的规定。
二、本《裁量基准》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数,“不满”“超过”均不含本数。
三、本《裁量基准》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届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三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五年内首次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且不配合税务机关检查的,或者五年内首次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且案件产生较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一、税务机关在按照本裁量基准实施税务行政处罚时,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的规定。二、本《裁量基准》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数,“不满”“超过”均不含本数。三、本《裁量基准》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
《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了对偷逃税的行政处罚额度,但该额度内范围很大,处罚50%与处罚500%,对纳税人来说是天壤之别,因此国家税务总局授权国家税务局地方分局对罚款行政处罚制定税收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北京市、河北省、天津市制定有《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上海市制定有《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
此外,10月1日起,京津冀区域内施行统一的《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7类53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进行统一,以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8.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进一步落实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3年基本建成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推进京津冀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9.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推广“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在税务稽查中开展“说理式执法”。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