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规定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

为什么要规定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
  •   增值税是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间接税。征收范围包括所有的工业生产环节、商业批发和零售环节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的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增值税实行价外税。在征收管理上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规定标准以上即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上或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经申请审批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为17%或13%,有权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按规定取得进项税额的抵扣权。小规模纳税人按6%的征收率征收,不能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的作用
      增值税按增值额征税,决定了它在财政、经济、对外贸易等方面能发挥积极的作用:
      一、有利于保证财政收入及时、稳定地增长
      增值税实行普遍征收,其课税范围涉及社会的生产、流通、消费、劳务等诺多生产经营领域,凡从事货物销售、提供应税劳务和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只要取得增值额都要缴纳增值税,税基极为广阔,增值税在货物销售或应税劳务提供的环节课征,其税款随同销售额一并向购买方收取。纳税人不必“垫付”生产? 经营资金缴税,可以保证财政收入的及时入库。增值税不受生产结构、经营环节变化的影响,使收人具有稳定性。此外,增值税实行购进扣税法和发货票注明税款抵扣,使购销单位之间形成相互制约的关系,有利于税务机关对纳税情况的交叉稽核,防止偷漏税的发生。
      二、有利于促进专业化协作生产的发展和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
      现代工业生产随着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分工愈来愈细,工艺愈来愈复杂,技术要求愈来愈高,产品通常具有高、精、尖与大批量的特点,这就要求切实改进“大而全”、“小而全”的低效能生产模式,大力发展生产专业化、协作化。实行增值税有效地排除了按销售全额计税所造成的重复征税的弊端,使税负不受生产组织结构和经营方式变化的影响,始终保持平衡。因此,增值税不但有利于生产向专业化协作方向发展,也不影响企业在专业化基础上的联合经营,从而有利于社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调整生产经营结构。从商品流通来看,增值税负担不受商品流转环节多寡的影响,有利于疏通商品流通渠道,实现深购远销,搞活商品流通。
      三、有利于“奖出限入”,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
      随着世界贸易的发展,各国之间商品出口竞争日趋激烈。许多国家政府为了提高本国商品的出口竞争能力,大多对出口商品实行退税政策,使之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然而在传统间接税制下,出口商品价格所包含的税金因该商品的生产结构、经营环节不同而多寡不一,因而绘准确退税带来很大困难。实行增值税从根本上克服了这一弊端,这是因为一个商品在出口环节前缴纳的全部税与该商品在最终销售环节或出口环节的总体税负是一致的,根据最终销售额和增值税率计算出来的增值税额,也就是该商品出口以前各环节已纳的增值税额,也就是该商品出口以前各环节已纳的增值税之和。如果将这笔税额退还给商品出口经营者,就能做到出口退税的准确、彻底,使之以完全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
      对于进口商品,由于按增值额设计税率,要比按“全值”征税要高,并且按进口商品的组成价格计税,从而把进口商品在出口国因退税或不征税给进口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转化为国家所有,这样不仅平衡了进口商品和国内生产商品的税负,而且有利于根据国家的外贸政策,对进出口商品实行奖励或限制,保证国家的经济权益和民族工业的发展。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抵扣税款凭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购货方必须是享有税款抵扣权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真实、正确、完整、有效,如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字迹不清、涂改以及项目填写不齐全的;票物不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不符或者票面各项内容有误的;单联开具或上下联金额、增值税额等内容不一致的;发票联或抵扣联未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只取得发票联或抵扣联的;未按规定时限开具专用发票的;伪造的专用发票。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等等。
      税务机关中主管抵扣税款的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自已的职责,就纳税人提供的证明真伪,抵扣税款的数额,是否属于应当抵扣的税种、货物内容进行仔细详尽的审查。不应当抵扣的税款而抵扣,以及应少抵扣的而多抵扣,从而致使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就应依本罪定罪科刑。
  • 其实这是税法规定的
    本质的回答就是让你多交税,多交钱。
    比如你是个商贸公司(一般纳税人),公司购买商用车辆就不可以抵扣,不然的话,企业可以少交很多钱
  • 进项税额可抵扣的原因是为了避免重复征税,鼓励企业投入与发展,以及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详细解释如下:1. 避免重复征税 当企业购买原材料、设备或服务等日常经营所需时,需要支付相应的税款,这就是进项税额。如果在企业的销售环节再次对这些已纳税的项目征税,那么就出现了重复征税的情况。为了解决...

  • 降低经营成本。企业通过采购商品或服务会产生相应的进项发票,这些发票上的税额作为进项被允许在计算应纳税额时进行抵扣,从而实现减少应纳税款的目的。这种做法既有助于减少企业税收负担,同时也促使企业提高运营效率,维持经济活动良性循环。

  • 进项税额抵扣是为了避免重复征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激励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具体来说:1. 避免重复征税:当一个企业购买原材料、设备或服务时,这些交易产生的税收已经在销售方那里被征收过。如果购买方在生产过程中再次为这些成本缴纳税,就会形成重复征税。通过进项税额抵扣,企业可以将已缴纳的税款抵扣...

  • 一方面为了避免企业避税,另一方面是为了避免国家税收吃亏。

  • 这有助于促进企业投资和技术更新。增值税作为一种流转税,其特点是在商品或服务的生产流通环节不断累加,最终由消费者承担。因此,允许企业抵扣进项税额,有助于避免重复征税,促进企业的公平竞争。在 ,增值税的抵扣制度经过多年的完善和发展,已经成为一个相对成熟和完善的税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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