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的范围

进项税额的范围
  •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是指当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在企业计算时,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后的数字,才是应缴纳的增值税。因此进项税额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纳税额的多少。一般在财务报表计算过程中采用以下的公式进行计算:
      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1+税率)
      进项税额是已经支付的钱,在编制会计账户的时候记在借方。

      范围:
      根据税法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当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和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从销货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2、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所支付给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款,取得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按13%抵扣进项税额。
      3、购进 粮食购销企业的免税粮食,可以按取得的普通发票金额按13%抵扣进项税额。
      4、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按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和基金金额按7%抵扣进项税额。
      5、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有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6、企业购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可凭借购货所取得的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没有按照规定取得并且保存增值税抵扣凭证或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计其它有关事项的;
      2、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专用发票:
      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一) 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所谓非应税项目是只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无论财务上如何核算,均属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二)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三) 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额或应税劳务。
      所谓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是指企业内部设置的供职工使用的食堂、浴室、理发室、宿舍、幼儿园等福利设施及其设备、物品等或者以福利、奖励、津贴等形式发给职工个人的物品。
      (四)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五)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所谓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以外的损失,包括:
      1、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货物被 、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
      2、其它非正常损失。
      (七)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直接出口的货物中,购买 原材料所负担的进项税额不予退税,也不得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应做计入成本处理。
      (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自取得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未到税务机关认证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经过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认证通过当月未按有关规定核算其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九)纳税人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十)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额,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额中予以冲减。
      上述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若企业在购进时已结转了增值税进项税额,一经查实,一律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 根据税法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当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和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从销货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2、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所支付给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款,取得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按13%抵扣进项税额。3、购进 粮食购销企业的免税粮食,可以按取得的普通发票金额按13%抵扣进项税额。4、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按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和基金金额按7%抵扣进项税额。5、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有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6、企业购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可凭借购货所取得的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没有按照规定取得并且保存增值税抵扣凭证或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计其它有关事项的;2、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专用发票: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一) 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谓非应税项目是只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无论财务上如何核算,均属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二)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三) 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额或应税劳务。所谓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是指企业内部设置的供职工使用的食堂、浴室、理发室、宿舍、幼儿园等福利设施及其设备、物品等或者以福利、奖励、津贴等形式发给职工个人的物品。(四)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五)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谓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以外的损失,包括:1、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货物被 、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2、其它非正常损失。(七)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直接出口的货物中,购买 原材料所负担的进项税额不予退税,也不得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应做计入成本处理。(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自取得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未到税务机关认证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经过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认证通过当月未按有关规定核算其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九)纳税人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十)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额,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额中予以冲减。上述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若企业在购进时已结转了增值税进项税额,一经查实,一律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 1. 购买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2. 购买免税农产品时,取得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按13%抵扣。3. 购入免税粮食的普通发票金额,按13%抵扣进项税额。4. 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的运费,按7%的运费结算单据抵扣。5. 生产企业收购废旧物资的普通发票上注...

  • 法律分析:进项税抵扣范围是指明确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事项或者票据等,一般能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如下几种, 1、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的范围包括: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

  • 进项税额包括的内容有:1.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额。 这是进项税额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当企业购买原材料、设备、办公用品等货物,或者接受劳务服务,所支付的金额中已经包含了一定的增值税。这部分增值税就是进项税额。2. 购入不动产的增值税额。 不动产指的是土地、房屋等长期资产。企业...

  • 进项税额,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在购买生产经营所需的货物或接受应税服务时,支付的增值税金额。这些税款是企业为获取生产经营资料而实际负担的税额,可以被视为企业的成本之一。二、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范围 1. 购进货物:企业购买原材料、零部件等货物时支付的增值税额,在符合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抵扣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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