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分红如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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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 境外的应税所得;
第二十四条规定,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 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公式中的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
第七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是指企业来源于 境外的所得依照 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已经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
第七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抵免限额,是指企业来源于 境外的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该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抵免限额= 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 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第八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所称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第九条规定,在计算实际应抵免的境外已缴纳和间接负担的所得税税额时,企业在境外一国(地区)当年缴纳和间接负担的符合规定的所得税税额低于所计算的该国(地区)抵免限额的,应以该项税额作为境外所得税抵免额从企业应纳税总额中据实抵免;超过抵免限额的,当年应以抵免限额作为境外所得税抵免额进行抵免,超过抵免限额的余额允许从次年起在连续五个纳税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企业所得税法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其中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所称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是指企业来源于 境外的所...
外资企业取得分红需要交企业所得税。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外资企业取得的分红属于其收入总额的一部分,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经营所...
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境内、境外应税所得总额。纳税人来源于 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实际交纳的所得税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扣除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和扣除为取得该项所得摊计的...
分红所得税缴纳标准如下所示:一、个人股东按照应得红利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从上市公司得到的分红可以减半缴纳征税。二、居民企业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分红收益为免交税收,外国人取得的红利都不需要缴税。三、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从 居民企业取得2008年及以后的股息,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分析:分红缴税计算方法:1、个人股东按照应得红利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2、从上市公司得到的分红可以减半缴纳征税。3、外国人取得的红利无论是否为上市公司,都不需要缴税。4、居民企业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分红收益为免交税收。5、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从 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按10%的税率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