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公司收到境外子公司分红,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境内公司收到境外子公司分红,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 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境内、境外应税所得总额。
    纳税人来源于 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实际交纳的所得税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扣除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和扣除为取得该项所得摊计的成本、费用、损失后计算的应纳税额。
    所得税法实施第七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是企业来源于 境外的所得依照 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已经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关注这两个科目是否计提坏账准备,如果计提坏账准备,但并未实际发生损失时,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得税前扣除,要进行纳税调增处理。
    2、如果款项收不回来,真实发生坏账,可以作为财产损失在税前扣除。但要符合税前扣除条件(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3、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所得税法
  •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对境外应纳税额的规定,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 境外的应税所得和非居民企业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 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企业实际应纳所得税额=企业境内外所得应纳税总额-企业所得税减免、抵免优惠税额-境外所得税抵免额。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税局的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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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四条关于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利润的优惠政策中规定,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 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因此,母公司取得子公司分红所得,因母公司在境内,该所得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 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 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第三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 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2号)第一条规定,境外中资企业是指由 境内的企业或企业集团作为主要控股投资者,在境外依据外国(地区)法律注册成立的企业。
    第二条规定,境外中资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二款和实施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应判定其为实际管理机构在 境内的居民企业(以下称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并实施相应的税收管理,就其来源于 境内、境外的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
  • 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境内、境外应税所得总额。纳税人来源于 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实际交纳的所得税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扣除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和扣除为取得该项所得摊计的...

  • 1、成本法下,子公司宣布发放分红时: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2、母公司收到子公司的分红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成本法下,子公司宣布发放分红,然后母公司收到子公司的分红,应当通过“应收股利”科目以及“投资收益”等科目核算。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

  • 是关联交易。所谓关联交易,是指有利益关系的企业通过相互间的交易来转移利润,以减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采用独立交易原则来确认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子公司是在国际商务中指由母公司投入全部或部分股份,依法在世界各地设立的东道国法人企业。子公司在法律上独立于母公司,并拥有独立...

  • 综上所述,,子公司宣布发放分红,然后母公司收到子公司的分红,应当通过“应收股利”科目以及“投资收益”等科核算。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投资收益是指企业或个人对外投资所得的收入(府发生的损失为负数),包括企业对外投资取得股利收入、债券利息收入以及与其他单...

  • 宣布分配股利时: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收到股利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小企业会计制度》增设了“应收股息”科目。小企业应收被投资单位的利润,也作为应收股息核算。“应收股息”科目的借方登记应收股息的增加数额,贷方登记应收股息的减少数额,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小企业尚未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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