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逃失联发票会使企业自行开具的发票作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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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
二、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一)走逃(失联)企业存续经营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对应属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以下简称“异常凭证”)范围。1.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2.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尚未申报抵扣或申报出口退税的,暂不允许抵扣或办理退税;已经申报抵扣的,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按照异常凭证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涉及退税额的,可由出口企业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经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或出口退税相关规定的,企业可继续申报抵扣,或解除担保并继续办理出口退税。(三)异常凭证由开具方主管税务机关推送至接受方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处理,具体操作规程另行明确。
二、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一)走逃(失联)企业存续经营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对应属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以下简称“异常凭证”)范围。1.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
走逃失联发票,就是走逃失联企业开具的发票,即开票方找不到了,不交税也不申报。根据相关规定可知,所谓的走逃(失联)企业,是指不履行税收义务并脱离税务机关监管的企业。根据税务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税务机关通过实地调查、电话查询、涉税事项办理核查以及其他征管手段,仍对企业和企业相关人员查无下落的,...
走逃(失联)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将被认定处理。这意味着,这些企业开具的发票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且相关的法律后果将随之产生。因此,对于接收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来说,了解和识别这些发票的风险至关重要。
2. 如果开具发票时仍然显示该企业为走逃(失联),可能是系统更新延迟或数据错误导致的。此时,企业应立即联系税务机关进行核实。3. 企业应确保所有税务信息准确无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税务申报信息等,以免被税务机关再次认定为走逃(失联)企业。4. 如果税务机关已经解除了走逃(失联)状态,但开具发票时...
走逃失联发票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税务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如果企业不慎收到此类发票,会面临哪些影响?又该如何应对呢?企业收到走逃发票的影响:1. 企业必须对走逃发票做进项转出,补缴相应的增值税、附加税费及滞纳金。2. 如果企业恶意取得走逃发票,且无法证明业务真实性,将面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