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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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日发布了《 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部于1995年1月27日颁布了《 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决定自1994年1月1日起在全国开征土地增值税。
1994年。土地增值税1994年开始征收的,1994年,即《 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生效实施之日。
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日发布了《 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部于1995年1月27日颁布了《 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决定自1994年1月1日起在全国开征土地增值税。
1、按照理论上的开始时间是:《 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生效实施之日,也就是1994年。2、2009年之前的实际情况是:由于之前的条例法规无法实际操作,加之各地政府对此不是很积极,因此在2006年以前基本处于放任自流的状况,只要预缴纳预收收入的1%,最后基本没有实际清算土地增值税的,即使清算了...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23日发布,1994年1月1日生效,1993年前有土地增值费征收办法,不叫税,但也要交,各地可能会有不同。
土地增值税纳税期限是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以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