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契税法不会增加购房成本,现行优惠政策未变

媒体解读:契税法不会增加购房成本,现行优惠政策未变
  • 青年报8月13日报道,8月11日,《 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获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由于涉及到个人买房成本问题,契税法的税率问题备受关注。
    目前,个人买房实际所缴契税税率为1%-2%,而契税法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因此,公众纷纷表达了对“契税上调”的忧虑。
    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这是对契税法的误读,事实上契税法基本平移了现有的契税暂行条例,法定税率并没有调整,而且1%等优惠税率还会延续,购房者不会比之前缴更多的税。
    我国早在1950年就开征了契税,现行的是1997年出台的《 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这一条例明确契税税率为3%-5%。为了落实税收法定原则,8月11日,契税从国务院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而税率依然维持在3%-5%。因此,与现行契税法规相比,新法并未调整契税税率。
    至于现行买房实际所交契税税率1%-2%,是因为国家税务总局在2016年的规范性文件(财税〔2016〕23号)明确提出,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按1%、2%的税率征收契税。
    这项契税优惠政策实施日期为2016年2月22日,并没有截止时间。因此契税法实施后,这项优惠政策是否实施将会由财税部门明确。施正文表示,契税法中一些条款表明上述优惠税率还将延续。比如契税法第六条,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居民住房需求保障其实就包括了刚需住房和改善性住房。”施正文解释,原来的优惠其实就是对刚需住房和改善性住房给予的契税优惠,因此契税法明确了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可按规定免征或减征契税,其实意味着现行的契税优惠政策还会延续。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热线工作人员明确表示,《 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和《财税〔2016〕23号》是共同存在的,两份文件并不冲突。
    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表示,关于明年契税 式实施之后,是否还继续实行个人购房的优惠政策,要看有关部门是否会调整优惠政策,目前还没有明确。税收法定之后,相关调整将会在法治框架下更加规范,同时也会考虑房地产市场等现实情况。
    “契税是一个小税种,但因为涉及到房产土地交易,所以大家特别关心。”蒋震表示,契税的立法精神是希望根据经济社会运行,特别是房地产形势的变化来发挥税收的调控作用,无论是之前的暂行条例还是如今的契税法,这个立法精神是不会变化的。
    他认为,短期来看,契税法较之暂行条例时期不会有大的变化,“它需要有一个稳定的延续”。未来,在中央统一立法的前提下,给地方一定因地制宜的权限是必要的。蒋震说,各地的土地市场、房产市场不尽相同,想更好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不同的税收优惠和税收减免政策是值得研究的。
    (原题为《现行契税优惠政策未变 契税法不会增加购房成本》)
  • 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这是对契税法的误读,事实上契税法基本平移了现有的契税暂行条例,法定税率并没有调整,而且1%等优惠税率还会延续,购房者不会比之前缴更多的税。我国早在1950年就开征了契税,现行的是1997年出台的《 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这一条例明确契税税率为3%-5%...

  • 不难看出,各地的具体实施税率并非固定不变,不一定会增加购房成本。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观察者网,目前各地执行的是《 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税率同样为3%-5%,不同的只是从过去的“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对于后续规范和指导住房等交易有更强的约束性,但内容上并...

  • 对于新版契税法引发的群众热议“契税会不会提高”“购房成本是否会增加”这些问题,笔者认为,从内容上看,《暂行条例》和《契税法》对税率的规定同样均为3%-5%,并且各地契税税率将继续由本地制定。从全国实际执行情况来看,契税税率通常在3%左右,很多城市出台减免契税政策后税率在1%...

  • 2020年8月1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新一版的 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简称:新契税法)。《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新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同时1997年版本的契税暂行条例也将会同步废止。近期,多位房产中介从业人员在朋友圈等平台表示,有购房意愿的业主最好在2021年9月份前完成购房...

  • 法律分析:不会,借此次契税税率事件来怂恿购房者加快住房交易的现象开始增多,所以需要明确,此次税法到明年才正式实施,而且不涉及税率调整。这是今年下半年稳定住房交易和市场预期所需要做的内容。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